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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生战”参战各方应遵从“作战规矩” [打印本页]
作者: fttaj 时间: 2016-3-8 15:24
标题: “招生战”参战各方应遵从“作战规矩”
新学期刚刚开学,招生战役随即开打。在我市多所学校门口及周边的树上、墙上就挂出了各类辅导班招生广告横幅,以吸引招揽学生报名。
招生学技艺本无可厚非,但参加招生战各方都应该遵从“作战规矩”,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规矩一: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备案。从悬挂的广告横幅上也没有发现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的《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又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二款“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应当依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和第十五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户外广告,应当在右下角清晰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登记证号”等相关规定。
规矩二:必须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容整洁行人安全的户外环境。纵观学校附近的街道两侧乱挂乱设的大大小小广告横幅为数不少,还出行了“招生广告一条街”的“壮丽景观”,招生广告内容五花八门,有挂树上的横幅,有贴墙上的宣传单,有摆摊设立咨询点,这些广告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有的还会因为挂设不牢固、培训单位一挂了之,缺乏管理而对机动车辆和行人安全带来极大的危险性。
规矩三: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各类污染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净化文化氛围,实现校园安全文明的先行者,保证校园周边正常的市容秩序,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户外特别是校园周围招生广告泛滥现象的管理力度,使之更加规范,依法宣传,正常招生,不能由此而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市民记者:郭 琨)
作者: 发财rzo 时间: 2016-5-13 21:21
謝謝,希望以後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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