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出台办法助贫困生圆大学梦

[导读] 为使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及时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资助,晋城市委、市政府日前制定了《晋城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办法》,并确定了资助标准。

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记者 杨丽丽)为使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及时获得政府和社会的资助,晋城市委、市政府日前制定了《晋城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办法》,并确定了资助标准。

根据规定,资助对象为取得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的晋城市居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给予相应的资助: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属于烈士家庭的,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家庭贫困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升入全国二本B类以上院校,属于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的,或因公伤、父母双亡、父母一方残疾家庭、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以及低收入家庭的,资助标准为每生5000元。属于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已经享受政府部门、社会、企业团体、个人捐助的大学新生或享受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资助的大学新生,享受资助金额超过3000元的(含3000元),不再享受政府专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申请资助的大学新生,由所在高中进行摸底、申报,通过审核后确定为市政府资助对象,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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