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农村低保标准 年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

[导读] 据悉,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推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新扶贫标准,我市共有12.5万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开发对象。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保证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通过开发式扶贫有针对性地帮助有劳动能力

据悉,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推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新扶贫标准,我市共有12.5万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开发对象。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保证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通过开发式扶贫有针对性地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脱贫致富,逐步让12.5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最终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

我市开展“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起步较早,陵川、沁水两县从2010年起开展了“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对各乡镇、农村年收入1550元以下的4.7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了确认和建档立卡。按照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我市共有12.5万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开发对象。今年,我市将对剩余的7.8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对所有进入贫困农户管理系统的农户,将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要停止执行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人口,要适时地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人口,要适时地将其吸纳为农村扶贫对象。

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在具体实施中,将根据不同对象,制订不同的帮扶措施。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低保户优先纳入帮扶范围,优先制订帮扶措施予以帮扶。经审批的农村扶贫对象,县、乡(镇)政府将规划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确定帮扶负责人,通过开发式扶贫、依托产业带动、加强能力建设等方式,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本报记者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