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表
从今天起,2012年度廉租住房开始申请,有什么不清楚的事项,市民可拨打这三部咨询电话2229250、2286381-8809、2285651。昨天,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媒体发布了公告。
公告称,2012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时间为7月13日-7月31日。保障范围为晋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主城区、北石店镇、金村镇、南村镇、巴公镇、高都镇。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需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申请人取得当地城镇户籍时间满1年;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52元;家庭财产低于85000元。需要提醒的是,夫妻离异的单亲家庭提出申请,离异需满3年。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晋城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提供上年养老金领取凭证;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收入报告。晋城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特殊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属孤寡老人的,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劳动能力的重病、大病患者,提供法定部门提供的鉴定证明;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租房协议。申请人近期一寸红底照片2张。
具体的申请程序为: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如实填写《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审核后盖章,连同需要提供的资料,报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10日内完成审核,公示7日对无异议家庭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上报城区和泽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审查核实,在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保障对象。
市民如有不清楚事项,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三部电话分别是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229250;城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2286381-8809;泽州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2285651。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晋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9或2229236。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