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职工医疗大病互助”让职工“保外有保”

[导读] “职工医疗大病互助”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是市总工会开展帮扶工作的一个老品牌。从2007年我市启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至今已经开展了五期,参加互助人数突破20万,已对3788名患病职工进行了补偿,共补偿互助金1018.64万元,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平均

“职工医疗大病互助”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是市总工会开展帮扶工作的一个老品牌。从2007年我市启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至今已经开展了五期,参加互助人数突破20万,已对3788名患病职工进行了补偿,共补偿互助金1018.64万元,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平均自付率降低了13.6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患病职工的生活压力。

职工医保的“第三大支柱”

与医保不同的是,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好就好在它的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职工自愿和以单位团体参加。同时,大病互助能够敞门接纳“带病者”,职工参加之前也不需要体检。在实践中,我市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力求最大限度惠及职工。

为让职工深入了解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范围、条件、补偿标准以及诸多好处,将更多的职工吸纳到互助队伍中来,我市充分发挥市级互助中心、县级代办处、基层代办员三级工作网络的作用,将目标任务细化,严格落实到人,并制订了定期通报制度和严格的奖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运作和管理水平。沁水、阳城、高平总工会采用分组包片,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主要领导挂帅,工会干部深入企业逐户落实,组织动员工作卓有成效;陵川、泽州、城区工会干部为广大职工和企业主算好“经济账”,使他们主动参与到互助活动中来;对于部分经济效益不好、职工收入较低的企业,他们采取企业负担一部分、职工自负一部分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争取到活动中来,参加互助人数有了较大突破。晋煤集团是互助活动参与的大户,晋煤工会充分体现大局观念,勇于担当社会责任,为互助活动作出了突出贡献,参与人数超全市总数的四分之一。兰花集团工会也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了参与人数的高水平覆盖。互助活动开展以来,每期职工参加人数以平均一万人的速度递增,第五期参加职工(含农民工)达到21.96万人。

同时,市总工会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层层把关、认真审核,保证了互助金及时、快捷地给付到患病职工手中,充分体现了互助金“取之于职工群众、用之于职工群众”的宗旨。

现在,大病互助在我市已成为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之后,职工医疗保障的“第三大支柱”。

已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救助机制

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新农合制度的补充,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通过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致力解决职工“因病返贫、因病致困”现象的发生,提高全市职工医疗整体保障水平。

高平市职工李小亚的两个女儿都患有尿毒症,需要换肾。经过检验,李小亚和爱人的肾都符合要求,他们每人各将一个肾换给女儿。换肾花费了巨额医药费,而且两个女儿还需要长年服用抗排异的药物,这让李小亚的家庭陷入了生活的困境。幸运的是,他们全家有三口人参加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几年来,他们共获得9万余元大病补偿金,不但解决了两个女儿长期服药给全家造成的生活困难,也增强了他们生活的勇气。高平市工会还将他们列入大病帮扶家庭,每年给予救济,帮他们渡过难关。“参加互助时只交了50块钱,没想到这些年能得到这么多帮助,可解决了大困难了。”李小亚激动地告诉记者。

经过几年的运作,大病互助活动受到了职工的普遍欢迎,也为广大困难职工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常态化长效化的救助机制,成为我市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从互助形式来看,患病职工既是受益者又是互助者,既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互助原则,又弘扬了“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助人”的团结友爱和互助互济的精神。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主任王涛告诉记者,几年来,互助活动真正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临时救助向长效救助转变,由局部救助向社会救助转变,由单向救助向职工之间的互助转变。开展互助活动以来,许多患大病职工花费的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医疗费用,因为参加了医保和大病互助而大大减轻了负担。

据统计,前四期互助活动全市共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困”职工家庭289户,解决了3499户职工家庭暂时困难。

六期大病医疗互助已经启动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每期期限为一年,从今年10月1日起,第六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已经启动。

对于六期互助活动的基本情况,王涛说,参加第六期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两种情况下可申请领取互助补偿金。第一种是因患病在当地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经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批准,在外地住院治疗,并且一次性或累计住院费用达6000元的,都可以申请领取补偿金;第二种是因患医保部门确定的慢性病,在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而且在一个互助期内累计门诊费用达到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领取补偿金。

特别要指出的是,连续四期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住院费用达到5000元就能申请领取,而且如果患病职工是工会会员的,在正常应得补偿金的基数上还会再增加2%补偿。比如说,市直单位一位职工参加了六期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于2012年住进某医保定点三级医院,住院费用经医保部门审核后为6500元,按照互助金补偿标准,这位职工可获得6500×11%=715元补偿金,而如果这位职工还是工会会员,则他获得的补偿金就是(6500×11%)+(6500×11%)×2%=729.3元。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是工会组织协助党委政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工会组织深化“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总工会今年将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一步扩大宣传途径,创新宣传形式,不断增强说服力和影响力,力争实现参加单位全覆盖、参加单位职工全覆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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