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医保卡上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时间延长到年底

[导读]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调整2011和2012年度城镇参保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时限,将由原规定的2013年6月30日前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前。

我市调整城镇参保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时限

记者日前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调整2011和2012年度城镇参保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的使用时限,将由原规定的2013年6月30日前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前。通俗地讲,医保卡上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时间延长到年底,但是逾期仍未使用的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将不能再使用。

据了解,门诊统筹是指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为方便广大城镇居民就近就地到门诊就医购药,2011年起,我市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规定按成年人每人每年80元,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建立门诊统筹,用于居民到门诊就医和购药。门诊统筹基金,则直接“充值”到每个参保居民的医保卡中。

“为提高居民的门诊医疗待遇水平,我们改进了原先的‘定额包干使用’办法。”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起,门诊统筹制度由原先的成年人每人每年8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0元,提高至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门诊医疗费用的标准。但是,取消了为居民直接“充值”的办法,而是需要参保居民到指定居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为此,今年年初市医保中心下发通知,规定2011和2012年度我市城镇参保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时限为2013年6月30日前,逾期仍未使用的,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将不能再使用。“近日,我们对2011和2012年度的门诊统筹资金进行核算时,发现仍有较大结余,为方便这两个年度的参保居民使用医疗保险卡上结余的门诊统筹资金,市医保中心决定延长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时限至今年12月31日前。”该负责人说。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参保居民,尽快使用门诊统筹资金,今年12月31日前仍未使用的,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将不能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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