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布了《晋城市城区2014年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租房困难家庭继续发放租赁补贴。目前已开始申请,申请时间截至9月30日。
据悉,在城区行政区域内租住并拥有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申请租赁补贴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并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分别是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拥有晋城市城区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城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8600元,家庭总资产低于23万元)或最低收入(低保)家庭;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并在晋城市城区行政区域内自行承租住房;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由申请家庭的户主来担任,如果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可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来担任申请人。
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所属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城区住建局、城区民政、城区监察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社区公示和媒体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租赁补贴对象予以登记。租赁补贴实行“应保尽保”,已登记为租赁补贴对象的家庭可按规定领取补贴金,用于支付其自行承租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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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租赁补贴需提交以下证件与资料:一、《晋城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本及身份证,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三、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出具低保证;属低收入家庭,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出具收入报告。四、家庭财产情况证明材料。五、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六、优抚对象证明材料。七、特殊困难以及急需救助情况证明材料:属有老人、重残人员、患重病人员等情况的,需提供市、区及以上相关部门或者医院出具的证明;属居住危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为c、d级危房的鉴定报告。八、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九、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