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小区物业安全防范不到位将受罚

[导读] 小区电子监控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今后,晋城市公安、住建两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定期检查小区物业的安防工作履职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将受到处罚。

晋城市公安、住建两部门联手“把关”住宅区安防工作

小区电子监控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对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今后,晋城市公安、住建两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定期检查小区物业的安防工作履职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将受到处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中,包含着治安管理方面的费用,而且明确了相关标准。但是晋城市部分小区物业的安防工作存在着不履职、不重视等现象。”据晋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晋城市不少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侵财类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居民小区群众的安全感。近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与市住建局物管中心联手,建立了居民小区物业联勤检查机制。
 
据了解,晋城市公安、住建两部门将派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全市小区物业安全防范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这其中,晋城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将每月对全市各小区发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选择一些常发案、居民损失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小区作为检查对象。
 
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将查看发案区域,现场发现问题、现场提出解决对策,同时对小区门卫、保安履职情况以及小区围墙高度、缺损情况,单元防盗门使用情况、视频监控覆盖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市住建局物管中心一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小区物业,对其作出物业星级降级、罚款等处罚措施。
 
为了在检查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目前市公安、住建两部门正在制定《住宅物业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标准》。《标准》将从安全防范系统、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对小区物业的安防工作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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