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故范围、发展态势、危害程度
近日,我市出台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相应等级事故都有周密的部署,并对事故的报告和社会公开有了严格的规定,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科学严谨,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我市组建了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工作组和专家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组成的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对事故处理进行统一领导。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波及的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分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指令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状态。
一级、二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启动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立即向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按规定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程序可以比照市三级响应程序。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初报可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在30分钟内将书面材料报上。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和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初步原因、受污染或可疑食品和其他人员受影响程度等情况。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形式,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及对初报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以及事故发生的原因、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治效果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鉴定报告等详细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大和蔓延。需要市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由市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等善后工作。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部要在一周内做出客观、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记者王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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