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肃纪治弊 铁腕惩治腐败
2014年是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一年。一年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三转”,坚决纠正“四风”,正风肃纪治弊、铁腕惩治腐败,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突出整治“四风”问题
全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13起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开展三项行动,即开展三级纪检干部住百村,住到178个村走访农户37159人(次),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753件;开展涉纪信访大化解,对235件涉纪信访问题用100天时间全部办结,查实211件,查实率达89.8%;进行派驻联组大检查,持续加强对12个专项整治和58个方面问题的监督检查。这三项行动构建了监督检查的有效方式,彰显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抓住重要节点,整治突出问题。市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用车、庸懒散奢、借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同时对全市党员干部执行市委“八个严禁”,“廉洁过节、文明过节”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整治“四风”呈现常态化。
据了解,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1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1人,诫勉谈话147人,先后4次对53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产生了震慑作用。
聚焦主业主责严查腐败案件
处分违纪党员干部62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2人
2014年,市纪委坚决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头等任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在全力配合上级纪委查办涉及我市有关腐败案件的同时,加大了自办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收敛不收手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32件(次),同比增长81.7%;初核问题线索538件,同比增长86.5%;立案518件,同比增长72.4%;结案495件,同比增长59.2%;处分违纪党员干部623人,同比增长49.8%,其中县处级干部22人,同比增长83.3%,处分乡科级干部125人,同比增长62.3%;移送司法机关5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0件92人、渎职侵权犯罪20件25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73件136人。
去年9月份省纪委班子调整后,市纪委积极转变办案理念,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审查纪律,突出快查快结快处。在对十七大以来市管干部和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的基础上,立查案件18件,涉及市管干部8人;处理党员干部16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12人,占处分人数75%;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陵川县委组织部原部长郭龙龙、高平市纪委原书记张俊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深化“三转”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上新台阶
2014年,是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一年。市纪委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定责明责、知责尽责、督责问责上下功夫。代市委起草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则“十八条”(试行)》,明确了责任清单,严明了问责追究。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3名党委(党组)书记和16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严肃问责。集中开展党纪条规警示教育月活动,将查处的典型案件制作成警示片,汇编严重违纪违法干部警示教育读本和忏悔录,作为“活”教材,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震动和反响。
坚持以深化“三转”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先后实施两轮内设机构改革,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数量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69%和64%。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68个精简到9个,精简幅度达86.8%;6个县(市、区)纪委平均保留10个,精简幅度达83.5%。对市直27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更加聚焦了主业主责。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规划》,积极探索“两个为主”具体途径,为深入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培树“十型”干部
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正人先正己,坚持从自身做起,先做一步、更严一些。2014年,市纪委按照“铁纪、铁军、铁腕”要求,将中央纪委“忠诚、干净、担当”细化到忠诚可靠、公道正派、严格执纪、从严监督、无私保密等十个标准中,突出培树“十型”干部,从严立规矩,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在培树行动中,市纪委突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过好是非关、敬业关、责己关、执纪关、落实关,通过“一天一小时、一月一讲座”学习,一月“上考下”、一季“下评上”、年终社会评等,用刚性考核严明自我净化、严格自我监督。制定出台了《晋城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晋城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十必须”行为规定》和《晋城市纪委机关办案人员六条禁令》等制度规定,并在市县设立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见箱,严肃问责了阳城县纪委、沁水县纪委2名纪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陵川县违纪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作出免职和调离处理,坚决做到不遮掩、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
今年元旦之前,全市7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洁过节、文明过节”承诺,以实际行动落实“铁纪、铁军、铁腕”要求,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
细看2014年我市反腐倡廉的成绩单,一个个工作亮点,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