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
回望2014年,在你我身边,曾发生过很多消费维权故事。这些故事让我们懂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维权是个常说常新的话题,消费维权永无止境,永远是进行时。
透过每一个维权故事,我们能够体会到,人们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这种意识将成为一种力量,持续推动法治晋城走向更加完善的未来。
“3·15”不是“救命稻草”
叶金福
近日,一位老人向笔者说了这么一件事:去年12月底,他从一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彩电,用了一个多星期,电视屏幕出现了问题,他便去找商家要求调换一台,但遭到了拒绝。前两天,他听一位朋友说,这几天去找商家更换,商家肯定会同意,因为“3·15”就要到了。老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找商家,结果真的给调换了一台新彩电。笔者听了,在为老人高兴的同时,心里也有一丝的苦闷:难道只有“3·15”才是“受伤”的消费者唯一的“救命稻草”?
多年来,“3·15”这天,总有骤然增多的投诉,总有雷厉风行的打假活动,总能见到各商家的质量宣言。显而易见,“3·15”应运而生的背景是假冒伪劣产品的猖獗。于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理所当然地成为了“3·15”的热门话题。但是,在买方市场已经形成的今天,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应是企业的责任。消费者的权益只受到保护,是远远不够的,消费者所期盼的是天天“3·15”。
从“3·15”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到让消费者天天都有“3·15”的亲切感受,是观念上的一种飞跃。事实上,许多有卓识远见的企业,已经把这种飞跃,细致入微地体现在了行动上。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克莱斯勒公司总裁艾科卡在自传里写道:“我对质量问题十分敏感,因为我一生都在搞买卖,产品质量的好坏一直是公司被人咒骂或被人推崇的尺度。我们的顾客挣钱不容易,而我们从他们腰包里掏走了他们辛苦攒下的收入,让他们买我们的产品,这些产品就应该让他们满意。如果产品不能如人心意,伙计,他们就要抱怨。”
艾科卡这些肺腑之言,对于我们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值得借鉴的。如果大家都能在产品质量上下点真功夫,再加上强有力的售后服务,那么,消费者就会有天天“3·15”的温馨感受了。
所以,莫让“3·15”成为消费者唯一的“救命稻草”,如此,乃消费者之大幸,亦是商家之大幸也。
在与商家的博弈中学到精髓
本报记者 栗晋波
春节期间,张先生穿上了六十多元买的价值近千元的品牌服装,显得更帅了,走亲访友引来了无数羡慕的眼光。当然,大家羡慕的不是张先生的帅,而是衣服的价钱。张先生告诉大家:一件近千元的服装,我只出了60多元,这一方面是因为我把握住了促销的时机,一方面是因为我的好运气。
张先生的衣服是去年凤展购物广场店庆时买的。当时,凤展购物广场十三周年店庆和凤展新时代广场三周年店庆联合演绎了一个促销周,每天的促销方案都不一样,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张先生说,凤展是我市的品牌店,根据多年购物经验,每到店庆,其促销力度比其他节日更大、更优惠。所以,张先生很留意促销周期间凤展有什么样的促销活动,并提前到店里选好试好衣服,只等时机成熟果断出手。
12月3日是凤展购物广场的“生日”,商场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折扣,最低打到六折。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微信抽奖、生日送礼等活动同时进行。“我和爱人是掐着点去买的,由于提前做了‘功课’,我们挤过了人潮,看到我所属意的那件衣服打了六折,560多元。我立即就买上了,然后凭购物小票参加了微信抽奖活动。谁知商场一开奖,我居然中了500元大奖,真让人高兴。这就是说,我的这件衣服只花了60多元。”
对商场促销颇有研究的张先生对记者说:这次购物只是运气而已。实际上,许多商场的降价、打折、返券、赠品、捆绑销售等不过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顾客很容易被其迷惑,得到的实惠并不多。如满200返100、满400返200,乍一看觉得是打了五折,其实是花200买300的商品、花400买600的商品,最多打6.6折左右。可在购物时,你会发现许多商品定价都是198元、398元,为了实现最大折扣,我们不得不再买一些小件商品。以“满200返100”为例,每次加10元,折扣就会从6.6折变成6.7折、6.8折、6.9折,加40元就已达到7折了,可大部分人再买一件商品加的绝不仅仅是这几个钱,更别说一些商家还有“当天消费”、“每次仅能使用一定额度的购物券”等附加条件了,这样算下来,打折的幅度是很小的。
那么,如何在商家的促销活动中得到最大的实惠呢?张先生建议,参加打折、返券等促销活动时,看中了商品不要立即购买。应将想买的东西先全部选好,分别开好小票,然后再把小票分类,分清哪些是无条件返券的,哪些是只返券不收券的,哪些是只收券不返券的,然后分别计算出来,再用参加活动的小票,调和前面的金额差价,最后交钱。
这是张先生多年摸索的经验,希望可以帮助消费者在与精明商家的博弈中得到更多实惠。
照相要底片为啥还得另花钱?
本报记者 吴俊玲
去年10月,王佳宁遭遇了一件让他很不开心的事情。
9月23日是王佳宁父母的金婚纪念日。50年前,两位老人结婚的时候,由于当时条件所限,他们只有一张2寸的黑白结婚照。现在家里的条件好了,我们应该趁着这个特殊的日子,给老人留下幸福的瞬间。
当天上午,王佳宁和爱人就陪着老人到了我市一家大型影楼,给老人拍一套中式礼服的婚纱照。毕竟是年近70的人了,因为换装、拍照时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老人有些疲惫。但体会到儿子的心意,他们还是坚持了下来。摄影师啪啪地按动快门,抢下了一个个灵动的瞬间。
一个星期后,王佳宁到影楼选照片。工作人员告诉他,做一本相册需要22张相片,请选出入册的照片。王佳宁在电脑上把摄影师为老人拍下的60多张照片来回翻看了两三遍,终于定下了要入册的相片。王佳宁对工作人员说:“能不能把所有底片都拷到我的优盘里,我回去让老人看看,再选出一些洗成相片?”工作人员断然拒绝了他:“那不行,如果你想把剩下的底片都拷回去,就需要缴费,一张底片另加15元钱。”王佳宁说:“底片照的是我父母,如果我不拷回去,你们也要删除,怎么就不能给我呢?”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行业规矩,不信你到其他影楼问问?”
王佳宁连问了几家影楼,得到的答复都是一样的。无奈,他只好跟影楼讨价还价,以每张底片10元的价格拷了回去。
今年初,王佳宁在和朋友的一次聊天中,才知道自己遭遇了影楼的“潜规则”。
王佳宁的朋友在工商部门工作,他对王佳宁说:“大多数影楼在拍摄艺术照、婚纱照时,除了入册照片的底片免费提供外,其他底片都要另行收费,如果你不愿意花钱买的话,影楼就一删了之,很多人觉得可惜就掏钱买了。影楼就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变相收取费用,这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其实,如果消费者和影楼没有事前约定,消费者要拿回属于自己的底片是合法的。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此早有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和另行收取费用。也就是说,你前期支付了照相费用,那么你与影楼之间就构成了合同关系,影楼的服务包括拍相片,当然也包括底片。如果影楼再次收取费用,就是重复收费。这种行为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而且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听了这话,王佳宁有些生气,可毕竟时过境迁了,他不想再和影楼有任何纠葛,只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如果大家遇到了类似情形,应该理直气壮地要回自己的底片,别让影楼“潜规则”了。
无故被扣200元年费之后
本报记者 卢科
如今,用信用卡消费已司空见惯,但你是否知道账单中产生不合理扣费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就让我们来听听璩女士的故事。
去年底的一个晚上,璩女士无意间调出信用卡消费账单时,发现有一笔不明扣款,数额是200元。由于工作性质关系,璩女士的信用卡使用频率比较高,也正因为使用次数多,所以每次都会及时还款。她很少查看自己的消费记录,可没想到这一次无意查看,却发现了账单上的问题。
璩女士很纳闷:提前消费过的款项我全都按还款期限足额还清了,这费用又是从哪来的?况且,按照信用卡使用规程,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还款的话,是不会产生任何费用的。所以,我必须得问清楚。
璩女士当即拨打了发卡银行的客服电话,但得到的回答是“扣除的费用为信用卡使用年费”。“使用年费?我记得当时办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每年刷够3次就免除年费,我刷卡的次数每年都要超过30次,扣除年费没有任何理由。”璩女士不解地问。然而,银行工作人员的回答却是“还款必须用我行的储蓄卡,如果用其他行的银行卡还款就不能作数。”
对于银行客服的解释,璩女士觉得不合理。她认为,对于还款方式,银行在办卡时就应该预先告知顾客,现在这样无声无息地就把年费扣了,显然不合理。况且她每年不仅刷卡次数多,还办理了信用卡分期,如果这样还收取年费,是不是银行太任性了。
因为当时已经是深夜,客服也没有给个明确的答复,只是承诺随后会向银行反映情况。和银行客服理论了半天,也没有个结果,璩女士有些生气。她丈夫王先生劝道:“钱已经被扣了,难道银行还会还回来,只不过白费口舌罢了,权当交了‘学费’。”
可事情的结果却出人预料。一个月后,璩女士查看她的信用卡账单时,发现上个月被扣除的200元年费一分不少返还到了信用卡中。对于争取回来的权利,璩女士很得意:“200块钱虽然不多,但意义不小,不明不白地被扣了年费,怎么也要问个究竟。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当我们的权益遭到侵害时,就应该不躲不避,唯有积极争取才能捍卫自己的利益。”
买了坏鸡蛋,获得十倍赔偿
本报记者 王辉
去超市买了过期变质食品,你会怎么做?是忍气吞声还是力争维权。
近日,张女士和爱人赵先生在凤展超市购物时买了一斤土鸡蛋,回家做饭却发现鸡蛋变质了。张女士回忆:“我连打了两个鸡蛋,发现颜色不对劲,刚开始还以为土鸡蛋和普通鸡蛋不一样,照了张照片发到朋友圈后,朋友都说鸡蛋应该是变质了。”
凤展这样的大型超市竟然也会卖变质食品,这在张女士的购物过程中可从没发生过,因为张女士是凤展的常客。张女士一肚子火,非要去找超市理论。可他爱人却说:“算了吧,商家能认么,不就一斤鸡蛋的事,还不够生气的。再说了,算上来回花的时间、汽车油钱和停车费,维权成本已远远超过一斤鸡蛋的钱了。”
丈夫不支持,张女士却没放弃,她说:“这不仅仅是一斤鸡蛋的事,这是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在乎、不捍卫自己的权益,谁还会在乎?”
第二天,在张女士的坚持下,夫妻二人提着这斤鸡蛋和购物小票找到了凤展超市。两人径直走向服务台,将购物小票和那斤鸡蛋交给了服务员,并说明来意。
令赵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超市负责人的态度很好,并没有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拒不认账。相反,超市负责人诚恳地向夫妻二人赔礼道歉,并提出重新给他们拿一份新鸡蛋。张女士说:“再拿一份,如果还是坏的怎么办?我们不要鸡蛋了。”张女士指着服务台边墙上贴着的承诺书,其中有一条是“如遇过期变质食品,我们将十倍赔偿”。张女士说:“按照承诺,你们不是应该给我十倍赔偿吗?既然承诺了就应该兑现。这算是对你们的监督和惩罚。”
事情的结果再次出乎赵先生的预料,超市负责人按照张女士的要求,支付了一斤土鸡蛋十倍的赔偿款。
对于此事的结果,夫妻二人十分满意,不仅是因为超市诚恳的态度和负责任的处理结果,更是因为他们通过主动维权,捍卫了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