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世界,法律援助是为弱势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体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维权,化解矛盾纠纷,让法律援助最大范围地惠及困难群众,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陵川县潞城镇上郊村开展法律宣传。 (资料图片)
密织服务网络,打造“半小时服务圈”
去年1月22日,位于建设路的市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门外又增加了一块牌子——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主要是增加了许多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服务流程、申请表、便民卡等宣传材料。来这里申请仲裁的农民工大部分是讨工资、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和务工纠纷,对于一些无法仲裁的申请,我们会建议他们走法律援助的途径解决,同时一次性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指导他们填写申请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使他们获得法律援助,避免奔波之苦。
去年10月“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也挂牌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周四派一名律师到看守所值班,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高平市则在县工会设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工作站值班。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庞素梅告诉记者,为了让需要帮助的群众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市法律援助中心去年还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聘请了20名社会专职律师轮流值班;在全市84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2400多名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老、残等相关部门建立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站50个,形成了市、县、乡、村以及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多渠道服务平台为困难群众知晓和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条件。
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援助方式
李刚(化名)因十年前的一次输血意外感染了艾滋病,由于当时毫不知情,十年间夫妻俩还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一家三口都患上了艾滋病。“艾滋病患者在生活中备受歧视,再加上治疗费用,现在家里生活境况日益窘迫,要想追究十年前的医疗事故,为自己维权,对于我们这个家来说难上加难。”已到中年的李刚流露出与年龄不相符的老态,向记者吐露了十年来的艰难与无奈。
看着李刚一家求助无门的无奈,看着懵懂孩子无邪的目光,想想这个家庭未卜的未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破例”接受了他们的求助。
“这不是开绿灯!”庞素梅坦然地告诉记者,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面对像李刚这样在生活中挣扎、但又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我市本着能援就援、能帮就帮原则,敞开怀抱、放低门槛,把法律援助范围由低保人群扩大到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保障线两倍以下),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服务受众成倍增长,仅去年一年,受理案件比原来翻了三倍还多。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的电子屏上,一些律师信息不间断滚动播放。庞素梅说,这是为方便受援人选择满意律师而提供的。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不断创新援助服务方式,推行了援助律师点援制度,使法律援助案件更加便民、科学;推行了律师驻信访值班制度,通过律师向信访局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解的方式解决信访难题,缓解社会矛盾;一些县(市、区)中心把上门服务常态化,对当事人情况特殊的实行了“代受理制”、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有效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受助者的普遍好评。
加强监管,不仅援助更要援好
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对于自负盈亏的律师来说,是搭着时间、精力工作,还不挣钱,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保证受援者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呢?
时间跨度近三十年、多次反复的陵川造纸厂王兰针工伤赔偿案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君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斌几十次深入陵川取证,先后提供了三次法律援助,彻底解决了王兰针后续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李海斌说,办理一个援助案件财政会拨给律师800元交通费、材料复印费,这些费用其实根本不够用,基本上每办一个援助案件都需要律师倒贴。但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联合报道典型案例,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对我们律师来说也是一种品牌宣传。每年援助十几个案件的泽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今年被评选为晋城好人,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更激励着我们积极主动,努力办好援助案件。
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是保证律师办好案件的基础。庞素梅说,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严格的“三卡(风险提示卡、办理法律援助告知书、案件质量监督卡)一回访”、庭审旁听案件、案件质量评估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案件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管,杜绝暗中收费、敷衍塞责等不良行为,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由于积极探索开展了质量评估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全国8个质量评估试点之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