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导读] 为加快建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市于日前出台了《晋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市于日前出台了晋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不动产统一登记。尽快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薄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第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登记信息融合、工作平台建设等工作。第三,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切实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第四,坚持便民利民。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开展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于2015年6月底形成调研报告。理顺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力争2015年9月底前市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健全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做好市直部门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于2015年10月底制定出台市级层面不动产登记资料交接工作方案。成立市级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力争2015年12月底前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力争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的编制,并列入明年预算。印发《关于加快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通知》,于2015年9月底前提出市县(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意见。

附:《晋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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