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明德)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对不合格车牌进行集中召回免费更换。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天开始,仍悬挂不合格号牌车辆的车辆,交警将会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依法予以处罚。
今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交警部门对2013年度出厂的不合格机动车号牌进行免费召回更换,这一年我省制作发放的部分机动车号牌,因车牌反光膜存在质量缺陷,使用中易出现反光膜破损,号牌表皮脱落,造成号牌不易辨认的结果。市民可在晋城本地更换、到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更换、登录“山西公安交警网”联系更换三种方式更换新的号牌。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安排部署,我市交警部门集中召回更换“掉漆车牌”共分三个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开展宣传告知、摸底排查工作;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不合格号牌限期更换阶段;12月1日起,将依法查处继续使用不合格号牌的车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183辆车的车主申领更换了新号牌。
从今天开始,路面执勤交警将对经宣传告知,限期更换阶段后仍悬挂不合格号牌或未悬挂号牌进行集中查处。仍悬挂不合格号牌上路行驶的,将依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相关规定,视为明知不合格的机动车号牌而继续使用,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依法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