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区接连发生两起行人在斑马线上被撞事故

[导读] 一辆桑塔纳小轿车在苑北路第十中学门前斑马线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将正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一名孕妇撞伤,造成孕妇受伤住院,胎儿流产。

本报讯 近期,市区接连发生两起行人在斑马线上被撞事故。

12月19日,一辆桑塔纳小轿车在苑北路第十中学门前斑马线路段,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将正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一名孕妇撞伤,造成孕妇受伤住院,胎儿流产。

12月21日,一辆奥迪牌小轿车在红星东街上辇社区口斑马线路段,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将正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一名9岁小学生撞伤。目前,受伤小学生还在医院抢救。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上述两起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没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缺乏文明礼让意识,不尊重斑马线,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在此,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市区切勿车速过快,行经人行横道路段务必要减速慢行,遇行人过马路要减速、停车、让行。同时,公安交警也提醒行人,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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