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市纪委《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方案》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4-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安排的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等方面的支出。检查分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时间截至2016年1月7日,重点检查阶段为2016年1月11日至2月25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此次专项检查旨在发现和纠正“三公经费”审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
市财政局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导读] 市财政局在全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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