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深挖内需潜力,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全市消费市场保持了缓中趋稳的发展态势。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8亿元,比上年增长5.1%,增幅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排全省第6位。
汽车类商品消费保持平稳。 (资料图片)
大众消费持续向好 餐饮业出现回稳
内需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总量持续增加。2015年,晋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58.8亿元,与2014年和2013年相比,分别增加17.6亿元和61.7亿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达到15537.6元,比上年增加759.8元。在全市消费品零售额持续增长的同时,全市消费市场销售额和营业额分别完成916.9亿元和77.0亿元,规模总量处于一个相对较高水平。
市场销售运行平稳,增速明显放缓。2015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1%,比上年回落6.9个百分点,增速明显放缓。但从各季度间的情况来看,增幅基本都在5.5%左右徘徊。我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在全省的排位,基本处于第5和第6的位次,市场表现相对稳定。
大众消费持续向好,消费内部结构变化明显。受政策氛围影响,居民逐渐养成了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的良好习惯。全市规模较小、价格合理、特色鲜明的小微商贸受到居民的青睐。大中型商业企业(单位)经营遇冷,业绩持续下滑,高档宾馆、酒店营业收入下滑尤为明显。全年限额以下单位实现零售额259.6亿元,比上年增长9.9%,增速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4.8个百分点,高出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零售额15.4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2.4%,占比较上年扩大10个百分点,大众消费对促进全市消费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乡村消费潜力有效释放,城镇消费趋于稳定。201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14元,同比增长8.2%,为乡村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随着各类商贸企业和电商平台逐步加大在农村市场布局,更加激发了农村居民消费热情。2015年,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1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城镇消费增速趋于稳定。城镇市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3.7亿元,较上年增长1.9%。
住宿餐饮业出现回稳迹象,复苏步伐加快。住宿餐饮行业经过2013年和2014年的连续大幅调整之后,逐步回稳。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增幅由一季度的4.8%逐步提高到四季度的16.3%。其中住宿业实现零售额8.0亿元,同比增长12.3%,增幅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9.3亿元,同比增长16.9%,增幅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大宗商品销售放缓,生活用品稳中有降。受国内外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生产生活性能源消耗减少、石油价格持续走低和汽车消费放缓等因素影响,全市石油、煤炭、汽车类商品销售明显放缓,而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类商品则增长稳中有降。
网上消费异常活跃,新兴业态发展较快。2015年全市各商业企业加大网上促销的力度,政府部门也出台了有关支持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网上零售企业。全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4988.2万元,同比增长1.7倍;住宿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56.8万元,同比增长14.8倍;餐饮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营业额为243.4万元,同比增长3.7倍;厂家直销中心实现零售额2448.9万元,同比增长38.3%;仓储会员店实现零售额2143.6亿元,同比增长1.1倍,新兴商业业态的增速普遍超过传统业态。
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差异逐步缩小。2015年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挖掘消费品市场发展潜力,逐步实现区域经济的互补和融合,进一步推动全市消费品市场稳定协调发展。其中,城区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9.8亿元,增长5.5%;泽州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6.1亿元,增长5.4%;沁水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8亿元,增长5.3%;高平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5.7亿元,增长4.8%;陵川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4亿元,增长4.2%;阳城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0.0亿元,增长4.1%。
传统消费面临结构性调整 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放缓。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2015年,受发展的大环境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工矿企业开工严重不足,企业职工收入大幅度减少,部分企业甚至出现裁员情况。作为我市消费主力军的煤炭企业职工收入显著减少,这对消费的影响不仅仅是购买力的直接下降,更是对消费信心的严重挫伤,对消费市场的负面影响短期内不会改变。
大宗商品价格连续下滑。今年以来,我市PPI已经连续42个月下滑,特别是对大宗商品影响较大。石油及其制品和汽车类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高达48.2%。石油价格持续下跌,影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8个百分点。汽车类商品由于存量饱和,仅增长了0.6%,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4个百分点。
商贸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组织化程度不高。2015年,全市纳入常规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为370家,与2014年度相比净增单位数12家。限上单位增长动力不足,说明我市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中的小企业成长速度在放缓,同时经营者从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意愿降低,发展的内外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传统消费面临结构性调整,新的消费热点尚未形成。去年,在调结构、转方式的背景下,国家尚未出台比较直接的刺激消费政策,市场仍然缺乏有效的消费支撑热点。另外,在居民消费由实物型向服务型转变的情况下,反映实物型消费的零售额增速必然会受一定程度影响。而新的消费热点形成也需要一定的培育周期,在短期内不会显现出较明显的强刺激效果。
高档住餐企业仍未摆脱经营困境。住宿餐饮业虽然总体上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但高档、大型企业经营情况仍不乐观。全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单位营业额呈负增长的有55家,占全部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单位的80.9%。高档住宿餐饮企业的持续大幅度下滑,对稳定我市消费预期非常不利。
网络消费持续冲击传统商业。我市作为一个内陆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通过网上购进和销售的比例严重失调,有数据显示,我市购进和销售的比例为9:1,购买力大量外流,对我市实体店的冲击持续加大。目前,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电商企业仅有“方舟商园”、“阳城菜篮子”、“鲁村小米”等3家单位。
促进消费增长 扩大居民收入是首选
持续扩大居民收入,稳定居民消费预期,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以提振城乡居民的消费信心。
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促进企业加快调整转型。引导本地商贸企业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商贸模式,积极适应市场变化,鼓励产销对路、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努力消除本市各类业务相近商贸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要以住宿餐饮业企业调整转型为契机,合理规划本地住宿餐饮市场业态和布局,努力实现高中低档相结合、各类特色餐饮相结合的住宿餐饮市场布局,充分利用好市场优胜劣汰的转型换挡期,为未来住宿餐饮市场的健康发展打好基础,避免同业恶性竞争的情况重复出现。
出台刺激消费政策,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如为更换小汽车提供适度补贴、全面放开房地产限购政策,为购买家电、通讯产品发放定向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