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市公安局将开通省内跨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导读] 市公安局从6月起开展省内跨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也就是说,在我市居住、就业、就学的省内居民可不回原籍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了。

本报讯 (记者赵明德 实习生张雪婧)身份证丢了、到期了,补领换领还得跑回老家,既耗费时间也耽误工作。昨日,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从6月起开展省内跨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也就是说,在我市居住、就业、就学的省内居民可不回原籍办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了。

“根据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从今年6月起,拥有省内户籍并且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均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就可办理相关业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初次申领身份证;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不能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我市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时,将依托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认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我市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由受理地派出所收取工本费,此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将负责进行身份证受理信息的签发工作,并对审核通过信息进行抽检,抽检未通过的将会及时回馈说明原因。

我市受理的所有居民身份证均统一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作,并且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由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分发到受理地派出所,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晋城生活服务网返回晋城新闻首页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