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泽州县人民法院被确定为我省4家试点法院之一。
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有100多家基层法院和中院,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泽州县人民法院作为我省4家试点法院之一,全面加速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硬件建设、人员配备、工作制度、联动机制等工作。
据了解,此次改革试点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社工陪护及儿童心理专家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等,推动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有效社会合力,切实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改革试点的模式为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试点或分头试点两种模式,主要涉及的“家事案件”,是指确定身份关系的案件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包括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据泽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就是要使家事案件的审理更加符合家事案件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通过细致入微的软硬件设置,最大限度地平复婚姻家庭纠纷各方的创伤,体现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建设平安晋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泽州法院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确定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牵头部门,明确了“一家牵头、多家配合”的工作机制;挑选具有丰富的家事审判经验、社会阅历和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和辅助人员从事家事审判,探索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健全家事审判专业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和反家庭暴力惩防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