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骆惠宁7月3日在沁和能源中村煤业透水事故现场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直面问题,勇于担当,精准发力,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市委决定,从7月7日至9月7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大检查。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各金融机构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各县(市、区)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请销假、外出、下乡登记报备等制度执行情况;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执行情况;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办公用房配备管理情况。检查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实施,5个检查组将按照“一次一授权”的办法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逐次进行。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走访谈话、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区域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市各级、各单位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市委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大检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委常委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地区纪律作风大检查工作。严格请示报告,要实行“一天一报告,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制度;各监督检查组每天检查后,要把发现问题整理汇总,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实行快查快处,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要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重要问题线索要向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报告,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跟踪督办;根据情况,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形成震慑效应。严肃问责追究,要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对于查实的典型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在处理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