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了新变化,优化评审条件严格申报程序

[导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特别是评审条件有了一系列变化,比如论文不再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限制性条件、申报初中级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青年优秀人才可破格评审等

本报讯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特别是评审条件有了一系列变化,比如论文不再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限制性条件、申报初中级职称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青年优秀人才可破格评审等,以促进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评审条件。论文方面,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以工程、农业系列为试点,将专业技术报告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产品研制报告、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标准制订、技术推广总结等与专业技术报告同等对待;报市属中评委参加中级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报告均按此要求执行,报省级中评委参加中级职务评审的,按省相关文件执行。外语考试方面,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申报高级职称的由各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行业实际确定,县及以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级别职称取消外语要求,取消对职称外语必须是现任职期间取得的限制。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的限制。后续学历方面,取消对职称评审中有关成人教育等后取相近学历需工作满三年的要求,取消任职期间取得后取学历任职年限延长二年的要求。学历认证方面,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同时对职称评审需提供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原则上予以取消。

为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专门制定青年优秀人才破格评审标准条件,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评审,属事业单位的,可不占本单位岗位职数。在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上,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此外评审范围进一步拓展,全市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在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对在执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执业资格,可聘任特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作为晋升特定系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现职条件。

据了解,今年开始,省、市不再统一制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各县(市、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以及各评审委员会要按照时间安排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同时评审程序更加规范严格,在申报环节,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必须坚持“三公示”制度,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茹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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