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随着我市机动车迅猛增长,机动车尾气对空气环境污染贡献率越来越大,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举措之一。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1-9月份,我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8259辆,淘汰完成比例95.679%,在全省排名第一。
据了解,一辆国Ⅳ标准的轿车,每年要排放1.236公斤氮氧化物。而低于这一标准的车辆,排放的有害物质会更多,而一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尾气排放量,则相当于国Ⅳ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的几十倍。为此,我市早已把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列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之一,以2015年为例,我市在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过程中,环保、公安、财政、交通、商务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当年全市共淘汰6424辆黄标车,其中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类黄标车4201辆。
今年年初,我市就已制定出台《2016年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我市淘汰的黄标车以社会车辆为主,除涉及民生领域、安全领域的公有黄标车不列入淘汰范围外,各县(市、区)要力争做到将所属区域内的黄标车应淘尽淘、一辆不剩。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召开例会严肃责任追究、定期考核通报、约谈等措施,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1-9月份,我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8259辆,以今年淘汰8632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目标来计算,完成比例达到95.679%,在全省排名第一。
另外,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市早已划定了市区黄标车、无标车限行、禁行区域等,几乎涵盖了市区所有范围,各县(市)也进行了划定。相关部门还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对行驶车辆进行检测,对不合格车辆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逾期未提交尾气合格报告的,公安交警部门再依法处置,截至目前,今年共遥测3000余辆,开出限期治理通知书117份,使广大车主对黄标车及不合格车辆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同时要求公安交警部门每月查处闯限行车辆不少于1500辆(次)/月。通过多方施治,有效压缩了黄标车行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