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11月17日通报了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在A类县(市)中,晋城市沁水县、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分别位列第5位、第8位、第11位和第12位;陵川县位列B类县(市);晋城市城区在市辖区评价结果中位列第五名。
本次考核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省县(市区)分为A、B、C类县(市)和市辖区等4组进行,孝义市、太谷县、和顺县、太原市小店区分别居各组的第一名。
据了解,我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范围为全省96个县(市)和23个市辖区。96个县(市)按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发展取向、发展基础等分为三类:A类县(市)22个,为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煤炭大县(市)(近3年煤炭产量〔在地统计〕平均在400万吨以上);B类县(市)38个,为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无煤县(市)或煤炭产量较小的县(市);C类县36个,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范围内的县。
根据《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县域分类每3年调整一次。省政府每年通报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并对22个A类县(市)综合考核评价前5名、38个B类县(市)综合考核评价前8名、36个C类县综合考核评价前7名、23个市辖区综合考核评价前5名,以及县域四个类别中名次进位最快的各1个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
我省实行县域经济发展年度考核评价,旨在引导和激励各县(市、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有效调动各县(市、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在实现山西振兴崛起中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新格局。(郭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