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两家企业超标排污案被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导读]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严重超标排污,泽州天安瑞旺煤业连续超标排污,环保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将这两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严重超标排污,泽州天安瑞旺煤业连续超标排污,环保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将这两起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因陵川县境内的茶棚河桥西断面COD持续超标,市环保局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针对河道两岸进行排查。“2016年12月9日凌晨,工作人员排查中发现,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总排口正在排放大量废水,随即进行了采样分析,结果显示COD浓度高达27900mg/L,挥发酚8.38mg/L,已经属于严重超标排污。”该负责人介绍,随后,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这里排放的废水是该公司晾水塔东侧事故应急池内存放的工业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就直接通过消防软管引入总排口进行排放。12月22日,市环保局对高平市丹峰糠醛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人民币208.75万元。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将按照程序就该公司以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案件向公安部门进行移送。

另一家被移送公安部门的违法企业是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瑞旺煤业有限公司,早在2016年9月20日,泽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矿井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216mg/L,属超标排放。11月14日,泽州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令其立即停止排污。然而,11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矿井水仍在排放。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矿井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56mg/L,仍属超标排放。经综合判断,泽州县环保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 移动平台

扫描二维码 手机浏览生活服务网

手机网址:点击进入

晋城论坛:点击进入

新闻投递:点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