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拟对粉尘征收环保税

[导读] 1月9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土厅组织开展了《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缓解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将根据矿山企业地表裸露面积,对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1月9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土厅组织开展了《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普及绿色矿山建设;以大型煤企为主,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为缓解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将根据矿山企业地表裸露面积,对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规划》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了建议,建立企业生态修复后的财政奖励机制;根据矿山企业地表裸露面积,对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所有矿山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方案实施情况定期评估验收;积极探索矸石用于井下充填和土地复垦,促进矸石综合利用。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省级及以上森林公园、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地质公园、泉域重点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重要生态保护地和禁采区域内采矿。同时,开采范围与禁止开采区重叠的矿山,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

目前,《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正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6日至19日。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或与指定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看法。据《山西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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