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健报道 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市容、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环境。市住建执法局出台《关于争创文明城市整治占道经营的实施方案》,即日起,我市将重拳整治占道经营,此次整治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极其少见。
据了解,此次整治范围为市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包括主城区、开发区及北石店)。
重点整治道路包括,市区主干道(五横十纵):凤台街、迎宾街、文昌街、红星街、白水街;泽州路、兰花路、文博路、太行路、建设路、黄华街、前进路、景西路、凤城路、畅安路;市区次干道(四横四纵):新市街、东大街、西大街、育才街、瑞丰路、南大街、北大街、苑北路;过境公路:陵沁路、西环路、207国道(中原街)过境路段。
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学校、医院、党政机关、车站周边;步行街、广场、公园、街角游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及其周边;高速公路市区出入口周边。
市住建执法局还将坚持“堵、疏、管”相结合,开展违规占道经营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七严禁、三规范”,重点解决乱摆摊点、店外店等违规占道经营方面突出问题。
“七严禁”是指:严禁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包括具备流动性特点的推车挑担、摆设地摊、以车为店等违规占道销售蔬果、服装、日用杂货等行为;严禁违规店外占道经营,包括店外占道摆放桌椅棚灶,陈列商品或物料,维修加工,汽车装饰清洗,设置广告灯箱水旗等以经营为目的的行为;严禁市场外违规占道经营,包括集贸市场、小吃城、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市场外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严禁占道商业庆典和展(促)销,包括占用主次干道和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商业庆典、商品展销或促销活动,开展公益宣传或庆祝活动的,须获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实施;严禁占道早(夜)市经营,包括占用主次干道,特别是在学校、医院、广场、车站、居民小区等周边违规设置的早(夜)市经营点;严禁违规占道施工,包括未经批准装修门店、破道施工等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料、渣土的行为;严禁占道商业文化活动,包括占用城市道路和广场、游园等公共空间开展文化演出、杂耍等活动。
“三规范”是指:规范“四小摊点”,引导修自行车、修表、擦鞋、配钥匙小摊点进入背街小巷或居民小区,定点、规范化经营;规范“夏季便民夜市”,强化对“夏季便民夜市”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管理标准,严格限定经营时间、经营规模;规范便民小市场。对背街小巷内已长期存在、方便市民生活的小市场,进一步强化引导和规范,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市住建执法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行动的目标是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违规占道经营实现“清零”,其他街道、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实现规范设置、规范经营,全天候监管到位,保证无空档、无断档。确保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形象整体提升,城市秩序整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