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将组建城管执法支队

[导读]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晋城市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努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基础上,成立“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了解到,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晋城市市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努力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基础上,成立“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方案》明确,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市区实行市一级执法,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基础上,成立“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10支“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1支城管执法监督大队;整合市住建局下属使用不同经费形式事业编制的管理和执法队伍,职能划转局属其他科室或单位,人员划归市城管执法支队;撤销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上划市城管执法支队,原行政处罚职能全部取消,其它管理职能划转城区政府相关单位。

《方案》明确:市城管执法支队依法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能;市住建局不再以“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原行政处罚案卷、在查案件等全部移交市城管执法支队保存和处理;市城管执法支队应定期将执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情况反馈相关主管部门,实现末端执法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执法重心进行下移,将主城区和泽州县南村镇、金村镇纳入同城化管理范围,市城管执法支队向城区7办1镇和泽州县南村镇、金村镇分别派驻执法大队;派驻大队受市城管执法支队委托,在所驻街道办事处(镇)行政区划分范围内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以“晋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市城管执法支队对派驻执法大队进行全面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并负责跨区域案件、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派驻执法大队与街道办事处(镇)保持深度融合。同时厘清了监管责任,按照“权责一致”、“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厘清城市管理领域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日常监管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环境的日常监管;按照《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改进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住建、规划、园林、环保等部门和城管执法之间的信息互通、协调推进、共管共治的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创建,整合“晋城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2319服务热线”,组建新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形成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等对接。

按照《方案》要求,各责任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9月底前完成编制方案,集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配备市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以及建立健全市城管执法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10月底前完成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12月底前完成集中环境保护、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行政处罚权,基本完成执法重心下移等工作。(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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