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晋城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细则》对在晋城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公司、车辆和驾驶人作出了详细的准入规定,该市的网约车运力和运价均采用市场调节,政府只在必要时进行管控。
《细则》对在晋城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提出了具体要求,车辆须为本市牌照,车龄不超过3年,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同时要投保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并安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细则》规定,在晋城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无吸毒及暴力犯罪记录且近3年内的驾驶情况记录等均需符合相关规定。《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外,《意见》中明确指出,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细则》则提出,包括网约车车辆不得喷涂巡游车专用标志标识,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等要求。据了解,目前晋城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正在紧张有序的建设中,该平台建成后将和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数据连接,对晋城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有效监管。
同时,该市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方面也有大动作,《意见》明确提出,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