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我市于12月10日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2017年12月10日-12日,山西省将出现一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依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年〕第13号)要求,全省各市12月10日0时-13日24时期间采取不低于橙色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及预警发布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自2017年12月10日0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
橙色预警期间,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同时,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并自觉停驶200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强制性减排措施方面,铸造(电炉、天然气炉)、陶瓷(以天然气为燃料)、洗矸、淀粉生产企业停产;机加工(不含铸造环节)涉VOCs工序停产;糠醛生产企业有2条生产线的,1条停产,只有一个生产线的,停产;保温材料、电缆等涉及挤塑工序的,挤塑工序停产;其他化学原料制造企业燃煤锅炉停运;涂料、油漆、板材加工、家具企业中,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企业停产;煤电及燃煤热源厂、铸造、焦化、煤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公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此外,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城区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4次以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