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导读] 创业担保贷款将按照申请人自愿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担保机构调查、经办银行放贷、财政部门贴息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即日起,有意愿的创业人员可到市行政服务大厅(泽州公园东门对面)人社21、22号窗口咨询、提交申请。咨询电话为:0356—2218588,0356—2218589。

本报讯 记者陈马利报道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创业梦”,我市近日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在扩大扶持范围、降低申请门槛、增强支持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扶持。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此次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出调整后,在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方面,在原规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类人员基础上,新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同时,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在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方面。新政策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在放宽贴息要求方面。新政策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额度可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高校毕业生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贷款再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创业担保贷款将按照申请人自愿申请、人社部门审核、担保机构调查、经办银行放贷、财政部门贴息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即日起,有意愿的创业人员可到市行政服务大厅(泽州公园东门对面)人社21、22号窗口咨询、提交申请。咨询电话为:0356—2218588,0356—221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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