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建立环保“蓝黄红”三级督办机制

[导读] 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保障各项环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我市决定建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分级督办机制。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各类环境问题整改,保障各项环保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我市决定建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分级督办机制。

记者了解到,分级督办机制适用我市环保工作适用范围包括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巡查交办环境问题,省级环保督查转办环境问题,市级环保督查移交环境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同时,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督办主体,根据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采用下发“三色督办单”方式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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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颜色督办单代表什么?

蓝色限期整改通知单

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向承办单位发出“蓝色限期整改通知单”,明确办理要求、完成时限等。

黄色催办通知单

“蓝色限期整改通知单”发出后,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或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向承办单位发出“黄色催办通知单”,责令限期办结。

交办事项属重大事项、紧急事项、突发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件的,可直接发出“黄色催办通知单”,明确办理要求和完成时限等。

红色追责问责通知单

“黄色催办通知单”发出后,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或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向承办单位发出“红色追责问责通知单”,并以《环保督查专报》呈报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同时,移送市问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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