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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晋城市颉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规划太岳街北、规划文博路两侧的“颉冠·颐博园”项目,山西金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北石店畅安路西(晋城大医院对面)的“金塘中心城”项目,山西金鹏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新市西街873号的“大华购物中心”项目,山西威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兰花路与北环路西侧的“威越·幸福里”项目,位于古书院北、北环路南侧的古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书院家园)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设项目接待中心、发布宣传销售广告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和省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极大的隐患和风险,我局正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现提醒广大市民,违规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不要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也请市民及时关注晋城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csfdc.com:82/),查询、购买手续合法的楼盘项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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