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导读] 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底,我市7000余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近40万职工受益。

日前,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底,我市7000余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近40万职工受益。

 

为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去年,市总工会先后修订下发了《晋城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实施意见》、《晋城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方案》,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师资培训班,加大在私营、小微企业中的推行力度,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率。

截至去年底,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2878份,覆盖企业7125个,覆盖职工395546人。其中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71份,覆盖企业4465个,覆盖职工56399人;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25份,覆盖企业634个,覆盖职工65523人,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占建会企业总数的94%。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富士康科技工业园,已连续4年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王晋生介绍,今年集体合同工作以巩固建制、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具体是以区域性、行业性、非公有制企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把行业集体协商作为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主攻方向,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分类指导,力争到年底,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达到合格以上标准(60分)的占80%以上。同时认真选树培育典型,示范带动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力争到年底,在市、县两级总工会至少各培育选树2个行业、2个企业、1个区域集体协商示范点,并通过组织成果观摩、成果展示等活动,互相学习借鉴,推动工作创新。(记者牛前进)

延伸阅读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包括: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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