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艳芳报道:年关将至,市人社局、发改委、公安局等18个部门联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4日,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非法用工行为,确保农民工能在春节前足额拿到工资。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煤炭、交通、水利、电力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用人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自查阶段(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21日),各级人社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安排组织自查,按照监管职责范围逐一对企业底数、使用农民工人数、欠薪企业户数、涉及欠薪人数和金额等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登记入册,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查。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2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联动惩处。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计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对采用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期间,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1月21日至2月4日),各级人社部门要收集、汇总同级各有关部门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对本地区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包括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处置措施等,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表等资料按要求报市专项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各级人社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将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狠抓专项检查的落实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对劳动保障违法情节恶劣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厉打击、公开曝光,并向社会广泛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保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做到盯住不放,责任到人,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将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坚决做到及时预警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