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日前,泽州县全面启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建立起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
改革后,泽州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三级教师四个级别。职称评审取消了计算机模块、外语要求,一线教师论文也不作硬性要求,而将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更加注重教师的实际授课能力和在教学方面的具体表现。通过改革,旨在充分调动全县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赵会平 门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