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出台振兴金融15条

[导读] 继启动众筹融资试点之后,高平市于11月初出台《关于促进金融振兴和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记者11月6日获悉,这份由金融专家实地调研后指导制定的《意见》,提出15条振兴金融、推动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措施,其中多项措施系我省县域首创,具有一定示范

继启动众筹融资试点之后,高平市于11月初出台《关于促进金融振兴和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记者11月6日获悉,这份由金融专家实地调研后指导制定的《意见》,提出15条振兴金融、推动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措施,其中多项措施系我省县域首创,具有一定示范引导意义。

建立政策激励机制,使银行信贷等传统融资方式发挥主渠道作用,是高平“金融15条”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将对网点数量、存贷比达到一定比例,创新金融产品或配合众筹平台给予企业支持的银行,给予财政奖励。同时,将“助保贷”试点扩大至其他银行类机构。采取政策引导、资源换资本等措施,力推市场化办法助力高平农信社改制,力争在2016年7月前全面完成。

“金融15条”强化了对金融创新、金融发挥服务功能的激励。高平市拟创新担保评审机制,改革担保公司考核办法,通过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联合组建民营担保公司或参与政府财政性担保公司增资。

让财政牵手金融,发挥好融资增信作用,是“金融15条”的一大亮点。按照《意见》,高平市拟建立政府风险补偿准备金,对给予企业融资支持的银行、融资平台、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进行补偿支持。同时,开展政府购买金融服务试点。

此外,“金融15条”提出,在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等方面出台激励政策,对完成企业改制、融资成功的分别给予奖励。在优化金融发展生态环境、加强金融干部培养和配备等方面,“金融15条”也提出了具有吸引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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