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同厂共事 今日拔刀相向——高平警方破获“8·3”故意杀人案

[导读] 当日早上7时50分许,高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常姓男子报警:我用刀捅伤了一外地男子,他在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文/图 张宪东

8月3日早上,寻常的一天开始了。

高平市南城办事处晋煤天源公司的厂区像往常一样秩序井然,身着蓝色工服的工人们三三两两进入厂房,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这时,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厂区的平静,外包队经理瞿某捂着胸口,冲出接班室,胸前喷出的鲜血染红了蓝色工服,没等工友将他扶住,瞿某就倒下了。

8月3日,这寻常的一天因瞿某的死变得不寻常。

慌乱的人群有拨打110报警的,有拨打120求救的,有对瞿某实施急救的。工人们不清楚,这个来自山东的外包队经理怎么就招致了杀身之祸?什么人对他痛下杀手?

命案就发生在这个厂区。
命案就发生在这个厂区。

结局

杀人者主动投案自首

当日早上7时50分许,高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常姓男子报警:我用刀捅伤了一外地男子,他在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鉴于警情重大,可能构成命案,接警员一边安抚报案人员的情绪,帮其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立即给南城派出所、刑侦大队发出出警指令,并向高平公安局领导报告了警情。

刑侦大队、南城所民警赶赴现场后,通过走访周围群众,询问目击证人,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常某。此时,深知犯下重罪的常某,没有一丝表情地坐在厂区接班室的台阶上,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

经过初步讯问,常某对故意杀害瞿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如此轻松就抓获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让办案民警放松,他们仍然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走访询问、搜索证据、审讯犯罪嫌疑人常某等工作。

原因

因琐事同事反目成仇

在对常某的审讯中,他对杀害瞿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和盘托出了他与瞿某之间的矛盾冲突。案件的前因后果清晰地展现在办案民警眼前。

今年34岁的常某是高平市原村乡良户村人。父母去世之后,没有了依靠的常某小学没毕业就外出打工挣钱,他的性格怪癖,爱钻牛角尖。2007年,他在晋煤天源公司的外包队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一干就是10年,而且逐渐从一名普通的员工成为了外包队里的小组长。

今年1月,山东的瞿某受公司委派,到常某所在的沼气车间任职外包队经理。一直以来,两人相处还算融洽,并没有什么摩擦。但是自从今年7月起,常某因为故意不接瞿某的电话,瞿某对此耿耿于怀,多次在工作中挑常某的刺,两人的芥蒂由此而来。由于缺乏沟通,他们的矛盾也越来越深。

7月31日,在知道被瞿某撤销了小组长职务后,常某怒气冲冲地找到瞿某理论,这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更加不可调和,常某一气之下决定辞职,并且要求瞿某结清他的工资。

8月3日早上,瞿某给常某结算工资时,扣下了常某的200元奖金,这件小事彻底激怒了常某,也成为了整个案件的导火索。连日来极度压抑的常某怒火中烧,从身上拔出了刀,向瞿某砍去。

反思

激情杀人事出有因

如今,常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但是,案件的侦破并没有让办案民警的心轻松起来。民警认为,这起案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可仔细审视,双方当事人在遇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更加令人深思。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工作纠纷,如果理性处理就会回归正常。而常某却放任自己不良情绪的发展,以致丧失理智,一时冲动夺去了他人生命,最终酿成血淋淋的大祸,这不仅给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使自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常某漠视法律、冲动做事换来的教训惨痛,发人深省。人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矛盾纠纷,但遇事后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克制,学会沟通、多去协商,通过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冲动,鲁莽行事,给自己及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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