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交警的日常工作,给交通参与者提了“八个一定要”
本报讯 11月10日,泽州交警大队宣教科民警走进警方在线直播间,接受交通安全专题访谈。
据民警介绍,交警是公安民警人数较多的警种之一,无论何种岗位,他们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工作。据统计,路面执勤民警平均每年的巡逻里程60000公里,相当于4次长征;平均每年完成交通指挥手势60万次,相当于1170次广播体操;科技民警缉查布控系统深度用户,全年处理各类视频信息超过3000个小时,相当于追剧4500集;事故民警平均每年分析研判超过120000字,查询相关数据50万条;指挥中心民警平均每年接警通话总时长2400个小时,相当于连续通话100天;宣传民警全年要说13000遍“交通安全”,相当于朗读50遍《弟子规》;车管所民警平均每年办理各类牌证业务100000笔,可铺3个篮球场。这就是交警的日常工作。
对于交通参与者,民警给出八个“一定要”建议:
一定要听从交警指挥。听从交警指挥有法理上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更重要的是,交警肯定对自己所管辖道路的状况、车辆通行情况更加了解,所以,听从交警指挥,对于交通参与者来说,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一定要安全行驶,不要超速。大量交通事故表明,死亡事故中有50%是由于超速引起的。原因有四:一是超速行驶形成的冲突点和交织点大大增加;二是超速行驶的制动距离增大,扩大了制动的非安全距离;三是超速行驶破坏了操作的稳定性;四是超速行驶加大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纽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身体的局部自由,但若舍弃安全带的保护,就为伤亡埋下了隐患,可谓是“丢西瓜捡芝麻”。
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车况。《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一定要保持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态。据统计,人感冒后驾驶车辆比驾车打电话发生的事故概率要高很多,可见保持健康非常重要。同时驾驶机动车时,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开野蛮车。
一定要保持正确的开车姿势。驾车时,双肩紧靠椅背,双臂近乎伸直,使上身远离方向盘。身体重心应落在椅面上,坐下时尽量往里坐,保证双腿动作灵活。座椅的靠背离方向盘距离要适中,使双臂处于伸展状态,操作尽可能简捷、平稳,避免猛烈和突然动作。
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开车习惯。启动机动车或倒车前要细致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开车时不要饮酒、抽烟,不要打电话,时刻绷紧安全弦,把后果想在前。
一定要杜绝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杜绝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
泽州交警提醒:“事故猛如虎”,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个体”,我们只是沧海一粟,但对于亲人,我们都是唯一,为了家庭和亲人,驾驶机动车一定要依法守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樊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