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给51名村干部发激励薪酬

[导读] 2016年该县共有51名“两委”主干得到了激励薪酬,最高者拿到了20200元,最低者也拿到了4500元。激励薪酬激活了一池春水,激发了干部蓬勃动力。“小激励”激发出了“大能量”。

本报讯 近日,沁水县下拨资金54.39万元,兑现2016年度农村“两委”主干激励薪酬,全力激发“主干”们干事创业热情。

“我在村里连续任职已经32年了,2016年县里给我发了20200元的激励薪酬,加上基础工资14102元,两项工资一共有34502元。县里的政策好啊!现在的村干部只要用心做事,用劲干事,工资和城里的上班族差不多了。”胡底乡王回村党支部书记宋引红高兴地说。

为了加强农村干部管理,落实农村干部待遇,激发农村干部活力,2016年沁水县出台了《农村(社区)现任“两委”主干激励薪酬发放暂行办法》,对连续任职(包括交替任职)9年、18年以上,且群众拥护、工作成绩突出的现任“两委”主干进行激励,打破平均主义,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导向。对连续任职9-18年(含18年)、18年以上的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分别以每人每年1万元、2万元标准计算;对连续任职9-18年(含18年)、18年以上的现任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分别以每人每年5000元、10000元标准计算;以上述标准为基础,将激励薪酬分为年度岗位考核工资、集体经济收入工资、人口工资三部分进行考核发放,分别占40%、20%、40%。当年受中央、省、市、县表彰奖励的还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激励补贴。

据了解,2016年该县共有51名“两委”主干得到了激励薪酬,最高者拿到了20200元,最低者也拿到了4500元。激励薪酬激活了一池春水,激发了干部蓬勃动力。“小激励”激发出了“大能量”。(窦少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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