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沁水县委组织部立足工作实际,从自身建设抓起,从组工队伍管起,强化基础组织建设,从严规范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基本能力,确保“三基”建设走在前列。
争做建设基层组织的排头兵。从严落实机关领导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六项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教育培训、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积极围绕党务工作事项等内容召开党小组会。每半年组织党员上至少一次党课,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为党员上党课,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
争做规范基础工作的排头兵。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工作的有效载体,建立健全17项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会议管理、督查工作、日常值班、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工干部“十严禁”;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全面、真实、系统地督查任务落实情况,做到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结果。
争做提升基本能力的排头兵。推行“周学、月读、季评、年考”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度开展一次读书交流点评,每年组织一次成效测评,切实提升组工干部适应新形势和攻坚新任务的能力;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进支部、访民情”活动,切实提高组工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巩固弘扬组织部门优良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干部队伍,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