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全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导读] 按照省委要求部署,我市坚持以“三基”建设为抓手,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和制度,致力在深化中谋发展,在规范上见成效,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本报讯 按照省委要求部署,我市坚持以“三基”建设为抓手,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和制度,致力在深化中谋发展,在规范上见成效,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抓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党组织设置,针对农村党员素质弱、村级组织建设弱、村级集体经济弱的问题,通过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城乡联建,形成“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发展共赢”的农村党组织建设体系。规范队伍管理,坚持市级抓示范带动、县级抓普遍轮训,做好“领头雁”、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干部示范培训和跟踪管理;全面实施“一村两名”后备人才计划,整合优秀党员人才库、“两委”干部人才库和党组织书记人才库,探索建立“三库合一、递进培养”机制,盘活农村干部人才资源。加强阵地建设,落实乡镇“五小”建设,县级财政要拨付专门经费,支持乡镇建设“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室”;实施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达标升级计划,到2017年全部解决无办公场所和办公场所危旧狭小问题;强化经费保障,2017年市级财政继续下拨2000万基层党建专项经费,年底全部落实村主干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每年不少于9万元的要求,到2021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村至少达到12万元以上。

抓基础工作全面进步,以项目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听取部分基层单位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使其成为评价工作实绩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市县乡三级党委抓农村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建立“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机制;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细化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构建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四位一体”村级治理机制。三是坚持精准扶贫,落实“一包五联”制度,每名市委常委包联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委常委包联一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党委委员包联一个贫困村。围绕脱贫攻坚,落实“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干部到薄弱村、贫困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三支队伍作用。同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持续开展“民情日记”和“民情联系卡”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不断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抓基本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培树先进典型,推进示范引领,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一方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每年市县两级均对包括贫困村在内的全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另一方面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农村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力度,着力培树典型群体,并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探索建立其他农村“两委”干部工作补贴发放和增长机制。沁水县率先实行农村“两委”主干激励薪酬办法,为51名村干部发放“激励薪酬”。同时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巩固扶持一批、培养发展一批、发现储备一批”三个一批政策,共培养贫困村党员致富带头人289名。在大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带头人在农业产业、种植养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带动了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窦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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