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开始申请,四个乡镇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报

[导读] 此次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为晋城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金村镇、南村镇、巴公镇、高都镇四个乡镇具有本地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本报讯 泽州县2017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开始申请啦!8月15日—9月15日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到当地镇政府进行申请。

据介绍,此次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范围为晋城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金村镇、南村镇、巴公镇、高都镇四个乡镇具有本地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体申报条件为: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泽州县本地户口,并取得本地户籍时间满1年,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500元,家庭总资产低于28万元;未购买私家车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并在本行政区域内自行承租住房(不包括承租各类商业、生产、办公等经营性用房和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性公房)。未享受过房改、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并且无保障性住房登记记录。夫妻离异的单亲家庭提出申请,离异需满1年。

8月15日—9月15日期间,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领取并认真填写申请表,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审核后盖章,连同需要提供的资料,报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经审核公示后确定为保障对象。 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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