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晋城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省领先

[导读] 本报讯 记者张素兰、段姝贤报道:日前,从省发改委传来喜讯,在全省首次市级人民政府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评中,我市与太原等四个城市共同跻身“优秀”行列。 根据省人民政府《“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要求,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首次对各

本报讯 记者张素兰、段姝贤报道:日前,从省发改委传来喜讯,在全省首次市级人民政府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评中,我市与太原等四个城市共同跻身“优秀”行列。

根据省人民政府《“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要求,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首次对各市2016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工作开展了考核评估。经过严格考评,晋城、太原、晋中、朔州被评为“优秀”,忻州、大同、吕梁、阳泉被评为“良好”,运城、长治、临汾被评为“合格”。

自2012年12月列入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先行先试,深入推进低碳发展,初步建立起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2016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组织23个中直部门在秦皇岛市召开低碳试点经验总结评估交流会,经与会专家打分、评议,我市被评为全国低碳试点工作前10名,受到国家发改委的表彰。

强化低碳发展规划引领。我市编制完成了《晋城市“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晋城市低碳发展规划(2013—2020)》,制定出台了《晋城市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和核算暂行办法》、《晋城市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下降强度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工作的考核范围,为完成碳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制定了具体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低碳示范标准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低碳产业园区示范标准》、《低碳工业企业示范标准》、《低碳农业企业示范标准》、《低碳服务业企业示范标准》、《低碳乡村示范标准》、《低碳社区示范标准》、《低碳公共机构示范标准》和《低碳家庭示范标准》等8个示范标准,此项工作属全国首创。

深化能源革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实施 “气化晋城”战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省率先实现“气化晋城”的实施意见》,煤层气开发利用规模和水平全国领先,城镇气化率达96%以上。注重发挥产业结构调整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的积极效应,产业转型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非煤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11.3%和37.6%,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占GDP比重达41.9%。

推进低碳试点示范。针对产业类型和地区特点,严格按照低碳示范标准,开展了低碳示范新区、低碳示范园区、低碳示范企业、低碳示范乡村、低碳示范单位(家庭)的评定。同时开展低碳理念进机关、低碳行为进人心活动,在全市营造起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对全市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72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碳盘查工作,准确掌握了各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情况,获取了客观的碳排放数据,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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