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据了解,全国共有22个省市自治区的36个地级市(区)获得财政扶持,我省的大同市和晋城市入选。
按照《通知》要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城乡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撑;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支持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完善相关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保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试点工作目的是,通过中央资金引导,鼓励地方加大政策创新和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形成比较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主要任务是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和促进居家和社区的医养结合服务等。
据了解,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将按照“7+X”开展试点工作。“7”是指7项基本试点任务,即: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点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省级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机制;开展试点地区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为制定试点方案、明确服务重点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增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x”是指各试点地区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自行选择开展的多项特色试点任务。本报记者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