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三类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导读] 阳城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对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3类工伤职工及工亡亲属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共补发265人30余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本报讯 根据省、市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文件精神,阳城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对2017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3类工伤职工及工亡亲属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共补发265人30余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中,已按有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在这次待遇调整的范围。

本次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至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50元、140元,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按上述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690元的调整为2690元。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人员每人每月257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每人每月20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每人每月154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5元,法定供养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1275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275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1045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1045元。李敏东 畅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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