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八个方面发力,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公平开展金融服务。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头雁”作用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企业的各种隐性壁垒,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信贷准入标准不高于其他企业,信贷审批效率不低于平均水平,切实做到国有、民营一把尺子量到底。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用好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采用会员制形式,为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50万元以下和100万元以下两档额度的免担保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进一步发挥好政府主导的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作用,新增2亿元应急还贷资金,为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但暂时出现流动性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接续还贷”“纾困救助”等服务。
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借壳上市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境内外上市企业以配股、增发等方式开展再融资,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发行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的企业,按照融资规模的0.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提高担保融资水平。完善担保风险补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下沉重心聚焦支农支小,对上一年度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进行5‰——7‰的分档补偿,对上一年度融资担保公司涉及“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按2.5‰进行补偿。实现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对“三农”小微等民营企业的担保额占比不低于50%,500万元以下的户数不低于80%。建立担保费率补贴机制,在全省率先全部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1%,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深化银保合作服务。用好《晋城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办法》,发挥保险特有的增信功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提供保险担保服务,财政按照贷款本金2%的标准补贴保费。发挥保险机构普惠金融服务功能,鼓励相关保险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创办群体及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最高额度50万元的信用贷款服务。
专项清欠帮助纾困。开展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企业债务清理专项行动,认真起底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金融机构要做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率先在全市实现无拖欠,确保民营企业有明显获得感。
优化融资服务环境。深化“金融+”品牌,探索建立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中心,在政务大厅整合窗口资源,择优筛选服务民企优秀金融机构入驻,搭建上线晋城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组织筛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创新金融产品,以县域为单位开展“基层行”园区行”“商圈行”推荐对接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金融服务。完善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经营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推动政策实施落地。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及结果运用,对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在财政性存款方面进行倾斜,金融监管部门在批设服务民营企业专营机构、网点方面予以优先受理和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