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府出台意见“引摊入市、引车入场”

[导读] 为了全面整治疏导乱摆乱设摊点、乱停放车辆的问题,有效“引摊入市、引车入场”,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引摊入市、引车入场”工作的意见》,决定鼓励和支持在有条件的点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菜市场、早夜市、公厕四类场所。

本报讯 为了全面整治疏导乱摆乱设摊点、乱停放车辆的问题,有效“引摊入市、引车入场”,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引摊入市、引车入场”工作的意见》,决定鼓励和支持在有条件的点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菜市场、早夜市、公厕四类场所。

《意见》指出,四类场所要在主城区范围内合理设置,要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地、居民区或小街巷闲置空地、闲置厂房、未建工地及拆迁量不大有条件设置的块地确定点位。可设置停车场、菜市场、早夜市的其中一项,也可同时兼容两项或三项,但均需配建公厕(或移动式公厕)。停车场可为林荫式地面停车,鼓励设置地下停车和地上立体智能停车点位,可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桩。一般以地块所属的单位、社区(村)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如确有必要,行政企事业单位也可主导设置。菜市场、早夜市以露天或钢架式大棚为主要构筑模式,根据城市景观需要,临街地段可设置相对固定的建筑,但层数不得超过二层,进深不得大于8米,建筑风格要朴素大方,经济实用。智能化停车可设置为多层。

申报和审核流程具体为,申报主体首先要提出设置申请(含周边的市场调研、投资方式等内容)、块地所属证明、设置方案,并填写核定表。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申请的受理、现场踏勘的组织及报请政府等全程工作的协调,负责核定点位设置的必要性和功能布局的合理性;市住建局负责核定是否具备给排水等市政配套条件;市规划局负责核定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或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核定设置方案(位置、规模、体量、风格、形式)的可行性。核定通过后,准予实施。

为加快四类场所的设置,政府还提出一些鼓励政策。比如,原则上只要不是城市建设要求必须拆除的,可持续经营;如是城市建设要求必须拆除的,根据经营年限,经评估部门科学评估后,合理赔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置地下或立体智能停车点位,政府按照地下停车0.5万元/车位、智能停车1万元/车位的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医院、学校、公园、景区以及其他人流车流量较大的单位挖潜改造设置停车等场所。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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