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 近年来,随着晋城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特别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群众反映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数量较多。
为进一步推进晋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污染扰民问题,晋城市环保委于5月26日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在全面详查本辖区内畜禽养殖状况(包括治污设施建设、农田配套面积、粪污综合利用等)的基础上,科学编制、认真组织实施方案,按照禁养限养区范围,列出禁养限养区中需要关停、搬迁、整治的养殖场清单,细化关停、搬迁、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措施,有序组织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向污染防治设施齐全的养殖小区转移。
二是全面关停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按照禁养区要求,在规定时限,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好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拆除生产设施,清理养殖废弃物,恢复地形地貌。
三是严格规范养殖行为。要对畜禽养殖行为实施严格的分区管理,禁养区禁止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要根据土地消纳能力确定养殖总量上限,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建有配套消纳能力的农田或符合污染减排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
目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均已完成,划定禁养区总面积1478.739 平方公里,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实施。依据划定方案将关停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共计22家(其中阳城县7家、高平市7家、泽州县4家、陵川县3家、城区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