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排污权许可制度改革三大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10月底前核发

[导读] 8月31日,市环保局召开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排污许可新证核发推进培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作为纳入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地区“2+26”城市,今年10月底前将完成全市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本报讯 记者冯通报道 8月31日,市环保局召开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排污许可新证核发推进培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作为纳入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地区“2+26”城市,今年10月底前将完成全市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据了解,排污许可制度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以往,排污权许可证由各地自行审核发放,去年下半年起,国家环保部门启动排污权许可制度改革,开始发放新版排污许可证。

“今年10月底前,我市将完成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市环保局排污许可与建设项目管理科科长赵启发介绍,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相关时限要求,今年7月1日开始,我市火电、造纸行业发放的新版排污许可证已经正式启用。因我省作为全国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试点省份,我市还需于10月底前需完成焦化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另外,我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地区“2+26”城市之一,今年10月底前还需完成钢铁企业、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的新证核发。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底前,我市还将基本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涉及的13个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新证核发工作,2020年全市将基本完成新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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