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文件精神,晋城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
今年,参保企业符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均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实施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实施返还。(张玉梅 郭爱红)